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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为何难于上青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4: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广东省和全国“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慨叹当前小区业主维权难,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而在即将召开的广州市“两会”前夕,有政协委员也准备提出相关提案,为维权而“流血流泪”的广大业主振臂疾呼。

  楼盘引进物业管理,曾让业主满心欢喜,以为有了这么一位贴身的好管家,从此就可以安居乐业,高枕无忧。殊不知有人从入住新居开始就恶梦缠身,有的物业公司从“管家
”变成了“吃家”:业主成了他们任意鱼肉的冤大头!不少业主不得不走上了一条艰难而又看不到终点的维权路。

  有人无奈地说,买房成了我终生之痛;有人调侃地说,你爱一个人就送他一套房子,你想害一个人你也送他一套房子。我见过有一个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在漫长的

维权路上历尽艰辛,最后千锤百炼竟然变成了一个法律专家;我也曾遇到过一个平素气冲牛斗的律师,在接到一宗牵涉到某家大
房地产
商的案件时,顿时变得像被霜打蔫的茄子,连声说这案子我不敢接;我甚至亲眼目睹过这样一幕:连法院的法官也对要打维权官司的业主说,凭你们?斗不过他们……买房难,买了房要想安居也难,要想维权难上加难!

  业主难以维权,其原因无外乎有如下几点:一是当下不少房地产商及其门下的物业公司心太黑,手太狠。这些年来,小区保安殴打业主,让业主“流血流泪”的事情不绝于耳。更令人感到不解的是,鲜有听到他们受到严惩的消息,于是有人说他们“白道”也吃得开。北京有近四成被调查小区有过暴力冲突,因为维权风险大,业主代表频频挨打,因此有人呼吁要给业主代表强制买保险。二是业主心太软,人太散。长年浸淫于诸如“息事宁人”、“众地莫企,是非莫理”之类待人接物的方式,使他们难以拧成一股绳,遇到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时往往首先想到如何保存自己,而不是与盟友合手“亮剑”,因此,他们也就慢慢从主人蜕变为弱势群体。第三,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们的某些主管部门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太薄弱。依法建立的业委会是业主维权的主体,没有业委会,业主维权就成了散兵游勇,单守独斗,难成气候。当有政协委员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和对业委会成立开展指导的时候,得到的答复竟是由于人手少,无暇顾及;要成立业委会,得找居委会,云云。其实《物业管理条例》上对此已有明文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属于自己的权限却要往外推,应该抓紧办理的事却要往后拖。看看目前广州市4000个住宅小区有业委会的仅580个,所占比例不到15%这样的事实,确实令人感到尴尬,有关部门难辞其咎。

  建设

和谐社会,首先要建设和谐社区。自家不保,谈何社稷?业主维权的意义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其实密不可分,对业主维权难的事情当然不可掉以轻心。业主要维权,政府不可缺位,也不可缺力。看来到了最后还得套用有我国特色的一句老话,业主维权难,千难万难,有政府重视就一定不难!(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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