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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跳楼讨薪不如及早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4: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面对越来越盛行的“高空自杀”,市劳监部门有关人士称:与其跳楼讨薪不如及早举报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对跳楼、跳桥等‘高空自杀’的救援,去年市劳监部门参与的有300多宗,很多都说是‘欠薪’,但实际上绝大部分都不是单纯的欠薪问题。”对众多“高空自杀”现象,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廖翔达支队长昨天坦率地谈了自己的看法。

  在“高空自杀”现象中,“追讨欠薪”等劳动纠纷无疑是一个典型的缘由。据介绍,虽说都是“追讨欠薪”,但实际情况多种多样,比如,有些是劳动者被用人单位直接拖欠,也有些则是包工头被拖欠工程款,使工人的工资与工程款、合同纠纷及其他矛盾等纠缠在一起。廖支队长说,劳动者被拖欠工资,通过正常的投诉举报途径可以求助解决,而在去年劳动监察部门参与处理的300多种宗这类“高空自杀”讨欠薪事件中,绝大多数都不属于单纯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的情形。这种与各种经济纠纷纠缠在一起的情况,并不是通过跳楼、跳桥“自杀”,引起公众关注等手段,就马上可以解决的。问题最终还是要通过正常途径,由多个部门综合起来处理,很多还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也有不少“高空自杀”现象是由于老板“走佬”、或其间的经济纠纷过于复杂,当事人感到追讨欠薪无门,迫于无奈而采取的不得已之举,这部分人的处境令人同情。“这正说明及早通过正常途径举报投诉的重要性。”廖支队长坦言,虽然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但一些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后,往往集中等到年尾、工程完工或老板“走佬”了才想到投诉,这给问题的解决和职能部门的查处造成了相当的困难。比如在建筑行业,按规定,工资不能与工程款挂钩,如果工人不能按月领到工资,或者每个月只能领到些许生活费等,劳动者就要提高警惕,及时投诉,防止自己的工资被卷入到包工头与建设单位的经济纠纷中。对一些劳动密集型加工业、餐饮行业等,如果管理混乱、时开时停、拖欠租金等,劳动者也要“醒目”。劳动者及早举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及早介入,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方面也比“高空自杀”方式更为有效。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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