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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建设项目须做不可行性研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深圳市政协提案给“立项当然论”者当头棒喝,提议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评价体系

  本报深圳讯记者宋毅报道:“提出一个建设项目,然后围绕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就会忽略很多不可行因素,从而使项目本身的科学性大打折扣”,在昨天的深圳市政协提案中,致公党深圳市委会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要重视不可行性研究》提案,给沉溺于
“立项当然论”的人泼了一盆冷水。

  站到对立面 论证项目不可行性

  提案认为,对于一项建设、一个项目、一个工程,都要根据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判断是否具有符合科学发展的可行性。

  “深圳市提出了构建效益深圳和谐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发展目标,提出了要在紧约束下求发展。但由于传统思维和模式的惯性作用,仍有一些因素制约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如片面追求GDP增长、漠视城市规划的规定、过度消耗土地和能源等各类资源、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提案认为,一个项目的上马,需要进行经济社会的综合评估。这种评估既要从正面考虑其建立的必要性、经济的合理性、技术的先进性、社会的协调性,来论证其可行性,还要进行逆向思维,从反面考虑其对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来论证其不可行性。

  “要充分论证方案在哪些方面不符合经济社会的全局利益,不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不具备方案实现的客观条件,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可能避免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这种负面影响有的是根本性的、甚至是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导致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不可行。因此,进行不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考虑各种不可行的因素,着力解决不可行的问题,使方案更完善、更可行、或是使不可行的方案不再行,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危害。运用不可行性研究,从反面来促进目标的更可行,这可以说是提出不可行性研究的哲学依据。

  划红线黄线 建立不可行性指标

  提案认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将不可行性研究纳入制度轨道。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中,既要有可行的指标体系,也要有不可行性的指标体系。

  在不可行性的指标体系中,要明确规定:不可超越的指标———红线(绝对不可行);不宜超越的指标———黄线(暂时可行,有解决的措施,限期弥补)。

  在对建设、项目、工程等进行的论证中,一定要有不可行性研究的专项报告。不可行性研究的专项报告要做到不可行性指标齐全,情况符合实际、论证科学充分、评价结论明确。建立不可行性论证的一票否决制,对于超越不可行性红线的项目或项目的某一部分予以否决。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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