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考察农村 吃喝也要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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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付广平委员建议公务接待宜“实名制”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王雷、薛江华、胡军、彭锋报道:镇村公务接待也要搞“实名制”———每次接待的对象、参加人员、菜色、价格等都要公布,接受审计和监督。市政协委员付广平今天提出这样的建议。
付广平说,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到农村调研、检查和指导工作日益增多,给镇、村带来了公务接待任务重、开支大的问题。“公务接待不用自己掏腰包,消费没标准。‘上面来了人’,大多尽可能高规格接待。不仅造成严重浪费,而且形成一个很大的黑洞,相当数量的国家和集体资金以‘公务接待’之名被私人挥霍。” 对此,付广平建议,由市纪委、监察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对镇村公务接待做出规定、进行规范。 ———限额用餐,接待标准不得高于当地会议的伙食开支标准。被接待人员要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基本伙食费。各镇年度公务接待用餐费要纳入预算,限额使用。 ———定点用餐:所有上级机关及单位到镇检查指导、调研考察和联系工作,确实需要在镇用餐的,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 ———用餐审批:公务用餐应由专人负责,实行“三联单”报账制度。接待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同时出具由经办人、证明人签证和领导签批的“两单一票”才能报销。 ———财务公开:推行公务接待“实名制”。公务接待要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定期在单位公布接待费开支情况,如每一次公务接待的对象、参加人员、吃的品种和价格等。 ———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利用公款进行大吃大喝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超出限额之外的接待费用,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村委会一级实行“零接待”制度。上级和其他单位到村委会检查、考察工作的人员,就餐费用自理。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