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取消气价临时干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6:0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物价局决定从昨天起取消液化石油气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进口液化石油气批发价格,由现行的提价申报制度改为综合经营差率管理。据悉,根据新的管理措施,省内各进口企业以实际进口完税成本(新增货源和原有库存成本加权平均)为基础,加上最高不超过10%的综合经营差率自行制定具体批发价格。综合经营差率包括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和利润。流通环节的液化石油气价格(含送气费)按临时干预措施前的定价权限由各地管理。据透露,我省今年将继续推进气价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