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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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6:3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本报曾经报道,因拖欠银行助学贷款,建工学院的郑某等四人被北京银行告上了法院。然而除其中一人之前在看到媒体报道后,主动与银行联系,目前双方已经调解解决外,其他三人一直没有出庭,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对此三人进行了缺席宣判,要求他们在三日内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罚息。 在领取了判决后,北京银行某支行的代理人表示他们将会向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但
宣判后,法官和记者拿今天宣判的其中一名大学生为例,一起算了这样一笔账:贷款本金为7000元,如果在贷款合同到期日内还清贷款本息的话,他只需多支付不到500元的贷款利息;但是现在由于拖欠偿还贷款,他们需要支付的除去7500元的本息外,还要多支付1200元的罚息,250元的诉讼费以及200元的公告费。细算下来是得不偿失。因此法官建议那些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偿还能力的大学毕业生要主动跟银行取得联系,可以争取延期还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