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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上限18亿 查有弊台当局不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6:40 中国台湾网

  人民网3月21日电台湾ETC(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是不是喊停,星期三下午五点半,就是台湾“交通部”给承办ETC的远通的最后期限。至于和约终止后的赔偿金额,台湾“交通部长”郭瑶琪承诺,18亿就是上限!但今日“行政院长”苏贞昌在“立法院”指出,如果法院最后判定远通有罪,政府可以不赔偿。

  ETC弊案引起岛内纷扰不休,目前面临喊停,“交通部”要怎么收拾残局?

  台湾“交通部长”郭瑶琪态度低调,表示目前还没有对ETC进行相关鉴价程序,但以目前的状况来看,政府出资上限应该不会超过18亿,不过如果最后可归责于乙方(远通),也许政府根本不用出钱。另有消息指出,“交通部”有意终止合约后,交由中华电信和中华邮政接手,不过郭瑶琪上午仍不愿松口,仅强调“目前还没有定案”,至于最后结果如何,本星期三就会出炉。

  而针对ETC所引起的纷纷扰扰,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今天在“立法院”指出,行政单位从未介入或向检调说不要办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ETC)弊案,只要法院判定其中有犯罪事实,远通电收须负起责任,当然政府不必赔偿。否则一切就依法办理。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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