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5000万国资委一官员终审被判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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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6:49 深圳晚报 | |||||||||
据北京晚报报道国资委官员陈天晓因在原国家经贸委工作期间,挪用公款5000万用于个人经营,于20日上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今年56岁的陈天晓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四处处级调研员,她在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担任调研员期间,受“医药司”委派负责神州医药投资管理公司筹备工作。后陈天晓利用职务之便,于2000年6月至12月间,将8家公司注入神州医药的投资款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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