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就业见习制促大学生就业 见习不超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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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9: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三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孙宇挺)记者今天从人事部获悉,从今年开始,中国将陆续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供需见面,尽快实现就业。 日前,中国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防科
《通知》指出,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对于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将其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三年。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通知》强调,见习期满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继续进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 中国今年有四百一十三万名普通高校学生毕业,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去年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三百三十八万人,比二00四年增加五十八万人,截至去年九月一日,二00五年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百分之七十二点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