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生标准:国外连续住满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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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0:00 东南早报 | |||||||||
市长专线968123今年侨生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早报讯(记者康金龙)国外连续居住满两年才具有华侨学生资格。昨日,厦门市侨办副主任胡家榕在执掌市长专线时透露,今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简称“联招”)做了重大的调整,华侨考生在国外实际连续居住未满两年,报名点将不接受其报名。
胡家榕介绍,根据我国现行政策,“三侨学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在分数方面享受一定的照顾,如去年全国的高考政策是“三侨学生”参加高考可以加20分;而厦门市的中招政策则明确规定,户口在厦门的归侨青年和归侨子女,可享受5分的照顾。今年的政策目前还没有正式出台,但相关部门还没有得到优惠政策会有大调整的消息。 今年“联招”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10日。胡家榕提醒本市户口的广大“三侨学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请做好准备并在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后到市侨办办理身份证明,以便在即将举行的中高考中获得相应的照顾。学校在接到上级正式文件通知后,会告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接到通知的“三侨学生”应及时到市侨办办理身份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