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违规劳务分包最高罚3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0:16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南京电(肖姗)南京市日前规定,到今年6月30日前,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只能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违规者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DABB9 哈 1DABB9 尔 1DABB9 滨 1DABB9 日 1DABB9 报 1DABB9 报业集团
规定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或分包协议等行为,均视为违法用工和违法分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