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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南北两山禁止放牛牧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1:11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丁炜娜 为您报道 昨日,在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兰州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原则通过,《办法》明确了兰州市封山禁牧的具体范围,包括兴隆山、连城等300多万亩林区。在封山禁牧区放牧的,将处以最高200元罚款。

  兰州封山禁牧范围确定

  《办法》指出兰州市封山禁牧的范围主要包括:连城、奖俊埠、兴隆山、阿干、关山等国有天然林区;市区南北两山及国有、集体、个人林场的公益林区;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有效保护区及野生动物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林业工程区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部门宜林荒山;高速公路、铁路绿色通道工程区。

  毁一棵树 补种三棵

  《办法》规定,在封山禁牧区放牧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对破坏植被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封山禁牧区焚烧、砍柴、采挖植被、猎捕野生动物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在封山禁牧区内擅自采矿、采石、开垦、取土,造成林木毁坏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树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并可处以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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