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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下属单位原则不许办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1:24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杜丁)市教委规范高校科技产业,规定高校的院、系、所、部、处、教研室等下属单位创办的企业一律划归资产公司管理,原则上不得举办企业。

  昨天,市教委出台规定,要求有条件的高校2006年原则上要组建一家国有独资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有关资产划转工作。规定要求各高校对现有一定规模、较强学科优势依托和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应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
公司;对效益低下、长期亏损的企业,坚决予以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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