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巨贪”夏任凡终审被改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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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1:59 时代商报 | |||||||||
据新华社3月21日电(记者 范春生)记者21日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证实:沈阳“巨贪”、沈阳客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夏任凡,任职期间疯狂敛财,累计涉案金额高达2700余万元。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下发了改判死缓的终审裁定。 夏任凡今年57岁,在担任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疯狂敛财。法院审理查明,自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夏任凡擅自将沈阳
夏任凡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贿、受贿。1999年10月,夏任凡利用负责审批新开客运线路的职务便利,借沈阳靓马集团公司申请开辟客运线路之机,向沈阳靓马集团董事长王某索要阳光温室大棚两个,价值人民币17万余元。 2003年2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决夏任凡死刑。夏任凡不服提出上诉。 辽宁高院二审经审理认定,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