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无知少女甘做盗窃团伙性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2:43 现代快报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特案中队破获了一起宾馆盗窃案,涉案金额4万余元。与一般的盗窃案件不同的是,该案的犯罪行为实施者是两个未成年人,一个15岁,一个17岁。他们在网吧被素不相识的成年人“收养”,团伙中16岁女孩成“大众性奴”,该团伙3个月作案20多起。

  金项链牵出盗窃团伙

  今年2月中旬,长春市南关区一宾馆内突发盗窃案,一名顾客放在宾馆房间内价值4000元的皮包不翼而飞,里面除了一部手机、部分现金外,还有一块金表和一条金项链,其中金表价值5000多元,那条含金量200克的金项链更是罕见。所有物品总价值超过4万元。

  3月份,那条金项链出现在长春市宽城区某地。警方了解到作案的是一个犯罪团伙,为首者是一个叫大东的28岁成年男子,当天作案的是其手下的两个小孩。警方找到了团伙的老窝,将团伙4人全部抓获,其中除一名成年人外,两名嫌疑人一个17岁,一个15岁,还有一个刚满16岁的小女孩。

  无知少女自愿做性奴

  该团伙“头目”大东交代,当天,另一团伙“头目”在案发宾馆看到被害人酒后摇摇晃晃回到房间,进房间后倒头就睡还忘记了关门,他就打电话给大东。大东随后命令手下两名男孩到该宾馆偷走了皮包。

  据了解,该团伙从去年年末到今年3月份,共作案20多起,总计金额5万余元。所有案件的实施者都是两个未成年人,他们专门在学校周边的网吧作案,乘学生没注意盗窃他们放在桌上的手机、钱包。盗窃得来的财物全部交给“头目”。

  该犯罪团伙里的两个未成年人都是外地人,流浪多年,平日里整天混在网吧。大东发现后将他们“收养”。团伙中,还有一名刚满16岁的女孩,警方调查后认定,她不参与作案,而是成为了团伙成员的“性奴”,与团伙成员都发生过关系。而面对民警,女孩对于自己的行为丝毫没有感到羞辱,甚至承认自己是自愿在团伙中生活的。据《新文化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