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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原总裁陈久霖被判51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2:52 海峡都市报

  N《北京晨报》 《竞报》供稿

  本报讯 昨天上午,新加坡初级法庭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原总裁陈久霖作出一审判决。曾经名声显赫的他被判处了4年零3个月的监禁和33.5万新元(约合20.74万美元)罚款。

  据悉,陈久霖涉及的6项指控被处以33.5万新元的罚款,4年3个月监禁。6项指控为
制作虚假的2004年度年中财务报表、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责、在200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巨额亏损、不向新交所汇报公司实际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股票。控辩双方均有10天的上诉期。法庭允许陈久霖4月11日开始服刑。陈久霖的委任律师已向法官求情,希望陈久霖能以罚款代替入狱。

  与陈久霖相比,中航油的另三名前高管此前所受的处罚要轻得多。三名非执行董事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分别被罚款40万新元、15万新元和15万新元。

  昨天,新加坡法庭还对中航油的重组计划进行了听证,但这已经是例行程序,不出大的意外的话,中航油将在3月底复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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