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发生蹊跷事,同一案件两位报案人各执一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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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一起刑事案,两名报案人,乘客报案称遭的姐抢劫;的姐报警说遭乘客侮辱———霍山警方和检方接到这起“怪”案后,经深入查证,终于揭开了犯罪嫌疑人的谎言。3月20日,强奸未遂却反诬的姐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章某被该县检察院批捕。 3月8日晚,霍山警方接到报案,称佛子岭辖区发生一起抢劫案件,受害人被打伤。该大队接报后迅速组织民警赴案发地进行调查。当时,报案的“受害人”章某称其乘坐出租
办案民警判断,两起报案可能系同一案件。为了辨明真假,办案人员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取获了被撕破的衣服等有力证据,终于揭穿了报案人章某强奸未遂谎报被抢劫的犯罪事实。 原来,32岁的犯罪嫌疑人章某于3月8日晚,酒后搭乘曾某的出租车要求送到佛子岭坝子上。车到坝上偏远地带后,章某随手拔掉了出租车的钥匙并提出非份要求,在遭到曾某拒绝后,他即伸手掐住曾某的脖子,撕破其衣服,并以恶语相威胁,后得寸进尺,对受害人进行猥亵。遭到污辱的曾某奋起反抗,从车座下摸出铁棒反击,但章某仍纠缠不休,双方均受伤。此后因受害人在弯道处遇到路人,于是呼喊救命,并趁黑躲过章某的追撵。与此同时,嫌疑人章某因头部有伤,身上又未穿衣服,便向路边居民求助,并打电话报警谎称自己遭劫,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殷莉莉 郑韬 本报记者 窦祖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