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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不登记店主遭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3月20日下午,省城稻香村派出所对辖区部分中小旅馆进行突击检查,并于昨天傍晚对两家不按照规定对住宿人员进行登记和擅自经营的旅馆负责人进行了处罚。据悉,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合肥市警方首次对旅馆老板“不作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合肥市稻香村地区有证、无证的大中小旅馆近百家,而这些旅馆中普遍存在入住登记不规范的现象。3月20日下午,稻香村派出所民警对绩溪路沿线的各中、小旅馆进
行突击检查。当检查到绩溪路沈小郢附近一家宾馆时,民警发现该宾馆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入住登记。随后,民警又在该宾馆202房间发现一对男女混居一室,而这对男女也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下午4时许,当民警检查到绩溪路东段一家旅馆时,发现这家仅有6张床位的“家庭旅馆”既没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也提供不出公安部门批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当天下午,民警即将该旅馆予以取缔,并将旅馆老板董某带回派出所。

  昨天傍晚,警方依法对两家旅馆负责人方某、董某予以200元和100元的治安罚款。

  (王红萍 本报记者 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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