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毒瘾发作砸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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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合肥一名男子毒瘾发作,砸毁一家咖啡店的部分物品。虽然该男子违反“损毁公私财物”和“吸毒”两项规定,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并处拘留不超过20日,而不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没有规定处罚上限。有关人士表示,新治安法的并处规定凸显了“人文关怀”。 据了解,3月20日上午,一名男青年来到省城淮河路一家咖啡店,向服务员索要塑料
经初步审查,该男青年姓杜,今年24岁,因吸毒所以索要塑料吸管。随后民警在其入住的宾馆房间内搜出用于吸毒的酒精灯、锡纸及部分毒品。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杜某的行为触犯了“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和“吸食、注射毒品”两条。如果按照以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杜某的行为可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30天,甚至更多天。但根据新治安法,“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多不超过20日”,所以杜某最终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昨天凌晨,杜某被正式拘留。 (王斌 本报记者 楚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