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政策下月大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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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3:19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 冯晓芳 谢登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此次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 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此税目的两个子目
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我国自1994年开始征收。财政部有关人士认为,此次政策调整对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更好地引导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