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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试用期不超6个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3:33 华商网-华商报

  

单位试用期不超6个月(图)

  “我的地盘我做主!”漫画/王启峰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网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从今日起,本报就这个法律草案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并在征求
意见截止日把大家的意见直接转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同时,本报征求的意见还将转交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建纲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11年前制定的《劳动法》确立了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但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细致、明确的规定。据介绍,由于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出现了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滥用试用期、为逃避法定义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和合理流动、集体合同签订率不高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出台显得非常必要。

  “不签合同该咋办?”“单位试用期不超6个月”……这部法律涉及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欢迎您就草案的内容发表高见。 本报记者靳曼杨德合采写

  特别提示:

  您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

  1.发电子邮件至gongminjianyan@mail.huash.com。

  2.写信至“西安市含光北路156号时政新闻部”,邮政编码:710068,请注明“劳动合同法”字样。

  3.直接发传真至(029)88429064。

  4.登录华商网www.huash.com在“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相关报道的讨论区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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