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采砂未进行通航论证仍属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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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4:11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 实习生 曾梦宁)企业拿着合法的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作业,但采砂地点没有经过通航论证,仍然属于非法采砂。昨日,当长江重庆航道局执法人员赶到位于南岸的回龙碛坝时,经营者卢小平出示了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但执法人员认为,回龙碛坝没有进行通航论证,在此采砂仍属非法。据介绍,由于航道部门没有处罚权,只能进行教育、劝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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