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消费税政策有重大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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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4:59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冯晓芳谢登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此次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 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此税目的两个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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