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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标准必须彻底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4:59 深圳商报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田淑兰表示

  学校收费标准必须彻底公开

  从今年9月份起,凡是不公布的,就视为乱收费

  【综合新华社报道】昨日举行的教育部2006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田淑兰表示,教育乱收费分为“生存型”、“发展型”、“趋利型”、“转嫁型”四种类型。

  17亿乱收费已基本退还

  田淑兰说,通过几个部门检查得到的数字,这几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大概有17亿,这部分钱绝大部分都已经退还给了学生家长。

  田淑兰说,“乱收费”是指凡是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教育收费,指一些地方和学校所出现的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同时也包括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这些都属于乱收费。

  教育乱收费分四种类型

  田淑兰把教育乱收费分为4种类型:“生存型”、“发展型”、“趋利型”、“转嫁型”。田淑兰说,“生存型”乱收费主要发生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和城市薄弱学校;“发展型”乱收费是学校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受到经费等方面的制约,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收取了费用;“转嫁型”乱收费,体现为基层政府向学校乱摊派,学校将其转嫁到学生身上,近年来国家审计署对50个县的审计报告表明,60%的违规收费由政府行为引发,40%是学校自身引发的;“趋利型”乱收费,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功利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在有的校长或领导教育思想不够端正的情况下出现的。

  今年开始加大治本力度

  田淑兰说,治理教育乱收费,前3年对“治标”下的功夫比较大,从2006年开始,“治本”的力度明显加大。据介绍,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严格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学校收费标准9月前公布

  田淑兰说,中国今年将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且采取公开透明的办法,在当地的政府网站上向群众公布,彻底的公开透明,要阳光收费。各地要在今年9月份之前,让老百姓在当地政府的网站上能够看到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标准。凡是不公布的,就视为乱收费。

  高中择校生比例逐年降低

  记者获悉,2006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

  据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介绍,教育部2006年将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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