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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公司 尴尬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5:21 东方今报

  

失物招领公司 尴尬了谁?

  虽然每天都在赔钱,杨金伟对公司的“钱途”还是很有信心

  【核心提示】

  郑州有一家名为“复得”的失物招领公司,通过主动联系失主开展业务,并向失主收取一定服务费,将其中一部分付给拾到者,余下费用作为“利润”。据了解,广州、杭州、扬州等地也存在这类失物招领公司,但目前大多是经营惨淡。

  拾金不昧作为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一直被视为道德层面的问题。社会学者提出,传统美德被物质化,人间的真情更无从谈起。而有偿招领的倡导者也坦言:“丢东西的人,就应该付出代价!”

  “生意,我这是生意”

  杨金伟的口头禅是:“生意,我这是生意!”

  “怎么不是生意?”杨金伟问:“我花钱开公司,雇员工、交房租,难道就白白替你找失物?”

  作为河南首家失物招领公司的经理,杨金伟认为,自己首先像个传教士,生意做不做,“拾金不昧要收费”的观念必须普及。他超过一半的业务,都要靠舌战才能成交。“大多数失主一进来,就直奔失物,根本想不到拿回失物,是需要交钱的。我们要钱,他们就吵闹。”

  “丢失东西的人,就应该付出代价。”杨金伟说。

  2003年8月7日,杨金伟的“失而复得网”开始试运行。当时,杨正在深圳做计算机软件的推销工作。2005年3月3日,河南复得寻人寻物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郑州成立。

  失主:这是在敲竹杠

  “你们这分明是在敲竹杠嘛!”小良甩门而去。

  3月6日上午,在复得公司,她因价钱问题,跟杨金伟吵翻。

  但在两天后,小良的母亲又来到复得公司,交了60元钱,领回了女儿的钱包、身份证等物。

  “帮我找到东西,我很感激,可是就这样霸着别人的失物,漫天要价,也太不像话了吧。”小良接着说。

  事实上,像小良这样怀疑和愤怒的失主,不在少数。

  与拾到者七三分成

  在复得公司的电脑上,记者查到,小良的钱包,是一位女环卫工,在101路公交车站牌旁的垃圾桶里拾到的。

  “怀疑我跟小偷有勾结的,不止小良一个人。”杨金伟说,失主报警抓他,已经有好几次了。他记录的拾物者的资料救了他。

  复得公司开展业务,从街头散发名片开始。环卫工人和交通协管员,是他们的主攻人群。现在,给复得公司提供失物的,大部分是这两类人。环卫工拾到失物后,会电话通知复得公司。然后,复得公司派人收下失物,交给对方电话费,并留下字据。最后,复得公司再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失主,如果失主付费的话,复得公司与拾到者七三分成;找不到失主,或失主放弃认领的话,失物还给拾到者。

  记者查验各流程的票据后,发现杨所说属实。

  丢东西的人很无奈

  目前,在杨金伟的办公室里,放着30多个钱包,里面一般都装着身份证、银行卡等物,没有带现金的。

  “这些钱包,一般都是小偷搜刮完现金后,随手丢弃的。证件不值几个钱,但对失主来说却很重要。”

  而复得公司对失物的收费标准,便是以其估价和办理的难易程度来定的。这让不少失主指责他们“卡脖子”。

  “我认为没啥?这是做生意,当然要随行就市了。”杨金伟说。

  有人喊警察来抓他

  去年8月的一天,杨金伟联系到一个失主,想归还身份证和驾驶证等物。对方一听说他要收费,立即拒绝交易。

  第二天,杨金伟又与对方联系。经过谈判,双方商定在南阳路某个路口见面。

  见面后,还没说几句,突然冲过来两名便衣警察,向杨出示了证件,反剪他的双臂,说失主报案称杨“偷了他的东西”,非要带他去派出所。

  杨坚持称自己在合法经营。于是,双方就公司合法性、收费合法性问题,从上午一直理论到深夜,还吸引了不少路人的参加。到最后,警察请示了领导后,放了杨金伟。

  “知恩图报也是传统美德”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我也承认。但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也都是传统美德吗?”杨金伟说:“失主没理由让我发扬传统美德,自己却不发扬传统美德。”

  与刚开办公司时相比,杨金伟说自己失望了很多。“本来想象着失主一听到我的电话,就高兴得不得了,心甘情愿掏钱,说不定再加点小费。现在看来,这些想法太幼稚了。”“谁丢东西都着急,可是如果我免费做好事,这好事能做长久吗?”杨金伟说,公司前期的好几名员工,都因承受不了道德和心理的压力而离去。

  熬到明年再定去留

  据悉,两年前,中国各大城市成立了很多失物招领性质的公司。现在,因经营不善,这些公司大都销声匿迹。

  在西方,失物招领已经成了一个健全的行业,有详细的行业章程和收费标准。

  郑州目前有两三家失物招领性质的公司。其中,复得公司是其中比较专业的一家。据该公司自己统计的数据,自2005年3月3日创立,复得已成交业务516单。

  那么,经营这样的公司,能赚钱吗?

  杨金伟对公司的“钱途”比较看好。不过他说,现在他一个月还要赔上1000多元。“做任何事业都要目光长远,要有耐心。我准备再坚持一年。某项业务行不行,做两年就可以看出来了。”

  “在郑州不行,我就到深圳。那里商业观念发达,人又有钱,一个身份证在郑州要10元,在那里就可以要100元。”

  关于失物招领的四问

  失主可以硬夺失物吗?

  杨金伟告诉记者,有失主曾在他的公司内夺走失物。工作人员报警后,民警责令失主把失物还给公司。

  郑州市某法律事务所宋建宁律师认为,民警的做法很正确,但失物不同于遗弃物,其“所有权其实仍归失主”。失主想无偿取回,公司不给,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解决,但失主不能夺。

  归还失物收费合法吗?

  杨金伟认为,复得公司为寻找失主,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和通讯费用等,理应获得报酬。

  就此问题,宋建宁说,目前,失物招领公司的有偿服务在我国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其收取酬金的经营方式并没有法律的支持,但也很难说就一定违法。“只有他们的要价超出失物的实际价值,构成欺诈勒索的话,才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复得公司称,收费没有得到物价局的批准,更谈不上订立标准。

  环卫工可以用失物赚钱吗?

  宋建宁律师认为,环卫工和公交司机如果跟失物招领公司合作的话,“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因为,这些工作都带有极大的公益性质,与纳税人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合同的关系。他们的工作性质,也决定了他们很容易获得失物。所以,免费为人妥善保管失物,是他们应尽的法定义务。

  政府能否设失物招领机构?

  正如杨金伟所说,正是法律制度和机构设置的不健全,才给了失物招领公司生存发展的空间。“无论公交公司,还是公安局,即使失物成堆,也很难抽调出专人来找失主,我们这时候却正好可以帮上忙。”

  时评人方克认为,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失物招领机构,联合媒体和公众,构成一个失物移交、招领的畅通体系。这样,可以节省很多人力物力。“单纯骂失物招领公司趁火打劫,对公民来说,是发泄情绪;对政府有关部门来说,是做得还不够,应该尽快想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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