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中介服务勿忘签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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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6: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郑军)昨日,重庆市工商局发布了第三号红盾警示,提醒市民在接受中介服务时,要主动签订书面合同,为日后的投诉举报保存有效证据。 据警示介绍,中介服务机构欺骗消费者主要表现在利用虚假广告招揽顾客、业务介绍过程中混淆或隐瞒重要信息等五个方面。为此,市工商局忠告广大市民,接受中介服务时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合法中介机构;力争实地查看中介机构经营状况,认真核对营业执照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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