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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乱”根源:利益驱动——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解析原因及对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6:1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行政机关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简称“新三乱”)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何在?今年我省将从何处着力巩固强化治理工作?20日,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专门作出解答。

  问:“新三乱”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答:造成“新三乱”的原因较多,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驱动。由于目前国家尚未明
确出台有关详细政策规定,“新三乱”治理整顿工作存在着三个“不够清楚”,造成一些行政机关及中介机构打“擦边球”乱办班、乱收费:一是对该不该办班界定不够清楚,特别是一些法律法规有要求但未对具体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的培训,办班范围、要求不够明确;二是对该不该收费界定不够清楚。行政机关强制性办班不能收费,但有些行政机关通过企业自愿参加或通过中介机构的办班能否收费,则未作统一规定;三是收费标准不够清楚。凡是收费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但从查处的一些问题看,有的未经批准收费,有更多的是收费标准高,买书、参观、游览等费用都在办班培训费中。

  问:治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如何进行监管?

  答:我们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努力形成全社会监督格局。省纠风办拟于年内在全省各类企业中建立100个直接联系点,建立企业就增加负担问题向省纠风办直接投诉的渠道,同时充分发挥部门、群众、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不愿报批、不愿自查自纠甚至有意逃避、顶风违纪者的有效监督。

  问:如何从根本上遏制“新三乱”的产生?

  答:首先要建立防止“新三乱”的长效机制。省里将尽快制定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的办班收费问题进行规范,使治理工作有据可依。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为了部门和小单位利益而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行为。其三,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新三乱”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违规收费的,要责令其退回或予以没收,同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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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件

  ●从2004年6月起,南充阆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阆中市药学会先后举办15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未取得药师(士)资格证书的1015名从药人员。申报的培训方案中,培训时间为346个学时,实际培训仅40个学时;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为734.83元/人,实际收费900元/人,整个培训实收培训费60.33万元;为规避国家关于“2001年7月起从药人员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才能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政策限制,阆中市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有意将证书上的颁证时间提前到2001年6月30日以前。

  ●2005年1月13日、14日,攀枝花市地方志办(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未办理办班审批手续和未得到收费许可的情况下,先后举办两期《攀枝花年鉴(2005)》业务培训班并收取培训费。两期培训班共78人参加,每人交培训费120元。该单位还卖给参培人员内部资料26本,每本20元,后据调查人员测算,该书成本为5.45元。

  ■本报记者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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