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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窃电专业户走街串巷推销偷电术谋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6:3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熊星星 通讯员 蓝天 杨波 张卉) 武汉每年查获近万偷电户,相当于每小时抓住一只窃电黑手。更令人吃惊的是,“窃电专业户”走街串巷推销偷电术,以此谋利。窃电普遍化意味着什么?

  职业化——“窃电术”走上街头推销

  一辆黑色小车匆匆驶向武昌白沙洲纱厂,停在厂门口一处荒草堆的后面。车上的人透过车窗,从杂草的缝隙中死死盯着百米外的电表箱。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车窗外已喧声四起,车里却只听得到丝丝作响的冷气。

  时钟指向11点05分,一中年男子骑着豪华船型

摩托车,停在电表箱旁。小轿车里,黄鹤楼供电营业所的李强把手伸向了车门———“再等等,让他下手,抓现行!”施警官按住了他的手。

  摩托车又溜了一圈,中年男子四处张望了一会儿,见没什么动静,下车走向电表箱,把它打开。只见他拿出一堆工具,捣弄了一会,就合上表箱,准备走人。

  “站住!”说时迟那时快,黑色小车里的人动若脱兔,冲到男子面前。听到这一声凌空断喝,中年男子瞬间没了力气,呆滞在原地无法动弹……

  稽查人员亮明身份后,该男子脸色惨白,说不出别的话,只是不停地重复:“我不想坐牢,你们罚钱吧。”

  打开摩托车的后备箱,我的天!那整整齐齐排码的工具,比供电职工的专业工具箱还专业、还齐全,连封铅都一应俱全。

  这名职业“窃电能手”姓滕。2005年7月8日晚,他因偷电落网。而从2004年10月开始,他先后在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中山路、三角路、武珞路等地的居民区流窜,“推销”他的窃电术,帮助“客户”对电表动手脚,使电表转速变慢,从而达到窃电目的。仅有证据鉴定的,滕某共从7家用电户手中收取“酬劳”2700元。

  今年元月20日,滕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其非法所得2700元予以没收。

  “这是武汉市至今被判刑的第二个职业改表窃电者”,武昌供电公司党委书记郑启彬说。

  普遍化——武汉每年查获近万窃电户

  据介绍,去年武昌供电公司因窃电而损失的电量有1.53亿千瓦时,占全年供电量的6.4%,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千多万元!去年一年该公司共查处窃电户1390户,也就是说平均每天就可查处4户窃电户。

  “近几年,窃电之风日益猖獗。”记者采访武汉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桂裕仁,窃电这个话题让他眉头紧锁。

  据介绍,公司从2001年起成立工作专班,严查窃电户,每年查获的数量高达8000至10000户,相当于每小时抓住一只窃电黑手。除此之外,还有多少“黑手”仍处于隐匿状态?

  江城近几年每年损失电量高达1亿千瓦时,损失资金近亿元!

  从近几年供电部门查获的窃电案例来看,窃电方式已由过去常见的几种,发展到现在的20多种。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更加“高明”。

  3月2日晚上,记者随武昌供电公司的稽查人员一起行动,“见识”了窃电户花样繁多的窃电手段———

  在武昌尚隆地球村11栋2单元7楼的一位住户,对电表动手脚,让转速变慢,窃电率高达70%。在杨园派出所附近,发现一门面房的电表纹丝不动,而屋内灯火通明。在喻家湖村,更让人开了眼界:一条狭窄小巷的尽头,四根私接电线从一处加盖的违建房伸出,紧紧缠绕着电线杆,一个简易的自制电表隐藏在角落里。

  “这是明目张胆地抢电!”稽查人员愤慨地说。

  空白化——湖北还没有反盗电法规

  窃电之风,为何如此嚣张?

  记者采访中,听到有的窃电户这样说:“我们下岗了,没有生活费,连买米买油的钱都没有,只有靠偷点电过日子。”

  有小作坊主透露:每斤米粉比别家便宜5分至1毛,卖得就多,价格低的秘诀是什么?靠窃电降低成本。

  有网吧老板算帐:300台电脑,每台偷一半的电量,一月可省1万多元……

  窃电,似乎成了这些人理所当然的选择。但好心人可能万万想不到,住在高档小区里的人也干这窃电的勾当。

  坐落在武昌江边的蓝湾俊园,房价每平米4000———8000余元,一眼望去,羡煞人心。

  去年7月,武昌营业所工作人员来此检查用电。在一处房价8000多元、单元面积270平米的豪宅门栋口,发现电表有电流计量,表盘却纹丝不动。一查,零线已被人松动。户主打开房门,豪华装修让人咂舌。指出窃电事实,户主一脸尴尬。

  武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雷云说:“很多人认为偷电就是占点小便宜,抓到罚点钱就了事。殊不知,窃电达到一定金额就是犯罪,将按盗窃罪处罚。”

  在相当一部分市民心中,并没有树立“窃电违法”的概念。孔乙己曾说,读书之人,窃书不算偷。现在有不少人觉得,窃电和在商场偷窃衣服是不一样的,前者是种普遍现象,不偷白不偷。于是,便有相当多的人抱着侥幸心理,加入“电耗子”行列。

  据了解,近年来,武汉供电部门和公安部门联手打击窃电,因窃电被拘留的窃电者达200余人,判刑50余人,刑期1年到13年不等,

  2004年,有关部门开始从法律角度研究反窃电,推动反窃电地方立法。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份先后颁布了反盗电法。今年,湖北省反盗电法已纳入全省有关法规的出台程序中。

  [编辑观点] 可怕的“不偷白不偷” (王正旺)

  个人偷,单位也偷;住户偷,企业也偷;困难户偷,住豪宅的富户也偷……不算漏网的,武汉平均每小时可以查获一个偷电户。偷电如此普遍,这意味着什么?

  应该说,严重的窃电现象与用户的法制观念、电价及用户承受能力、电能计量设备的防盗可靠性、用电营销管理水平、营销人员素质、对窃电行为的处理方式等密切相关,是诸多因素聚在一起而形成的。

  在武汉每年查获的万余偷电户中,以偷电为业、为生的毕竟只是少数,真正的大盗也大多没逃脱法律制裁。行窃的更多则是“不偷白不偷”的“小耗子”。斩断黑手当然要依靠法律这把利剑,而支配这些“黑手”的“占小便宜”的思想,靠什么改变?

  文化是人群独特的生活方式,是群体在社会中所获得的一切能力和习惯。一个城市,如果“占小便宜”的价值观成为“集体无意识”,久而久之就会积淀成为一种市俗“文化”。某某人爱占小便宜,大家提起来会撇撇嘴,避而远之。不妨设想一下:一个以“占小便宜”闻名的城市呢,将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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