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见习生今年起可获生活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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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6:42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人事部、教育部等六部委昨天联合下发通知指出,从今年开始,我国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通知指出,除为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外,见习单位还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知明确,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通知强调,今后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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