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产鉴定收费最少7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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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1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苏佳中记者李涛)对涉案财产进行司法鉴定,收费高低不一的现象将得到彻底改变。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昨天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全省涉案财产司法鉴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即日起,涉案财产鉴定收费将实行统一标准,每例最少750元。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由于社会中介机构在进行房地产、土地、工程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司法诉讼费用,我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涉案财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涉案财产越多,收取的鉴定费用也越多。如涉案财产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将收取750元鉴定费;而涉案财产在1亿元以上的,则收取其0.008%的鉴定费。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