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元工会经费迟迟不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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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日照讯由于拖欠、拒不缴纳工会经费,日照一燃气公司被上级工会告上了法庭。 据悉,这家燃气公司是一家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法人,经核算,2005年度该企业应向日照市总工会缴纳工会经费六千余元,但总工会多次催缴,该公司迟迟不予缴纳。为维护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日照市总工会向日照市东港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依法支付拖欠的工会经费六千余元。
法院在受理该案后,依据相关法律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使被告认识到拒缴工会经费行为的违法性,主动补缴了拖欠的工会经费,并保证今后及时足额缴纳。日照市总工会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予以准许。 据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张辉 张宝华 王莉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