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盗版书 赔钱给作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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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3月21日讯我省一女作家在书店发现自己的书被盗版,侵权书的书名也换了,作者名也改成了北京的一名男作家。法院于近日审理后认为,这起事件是盗版者捣的鬼,出版社和男作家与本案无关,但是书店销售盗版书而不能说明书的进货渠道,被判决赔偿16800元。 据了解,原告马小姐是我省有名的女作家,她曾与花城出版社签订合同,将自己创
在法庭上,书店的法人代表史某承认确实卖了这本书,但表示只购进了四本,购买该书时没有询问书的来源。被告作家出版社提出了书面答辩,称从来没有出版过这本书,并认为这本书是盗版图书,与出版社无关。被告韩先生没有提出答辩。 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认定侵权书是作家出版社出版的,也没有证据证明作家韩先生存在侵权。但是,销售侵权书的书店却不能说明正确的进货渠道,可以认定书店侵犯了马小姐的著作权。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书店立即停止销售此书,赔偿16800元,驳回马小姐对作家出版社和韩先生的诉讼请求。 记 者 董 震 实习生 马之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