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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原公安局长被改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新华社武汉3月21日电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1日对武汉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杨世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宣布二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杨世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一审宣判后,杨世洪不服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杨世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二审期间,杨世洪检举了他人
重大犯罪线索,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二审法院对杨世洪犯贪污罪的量刑部分改判为无期徒刑,维持原审对其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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