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原公安局长被改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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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新华社武汉3月21日电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1日对武汉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杨世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宣布二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杨世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一审宣判后,杨世洪不服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杨世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二审期间,杨世洪检举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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