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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状告《收获》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深圳市民朱建国认为,《收获》杂志在巴金逝世后,依然在书中插入活页广告“巴金主编”,涉嫌欺诈,遂将《收获》告上法庭,索赔8000元。21日下午,这起官司在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

  朱建国诉称:2005年12月20日,他在深圳市新华书店一楼大厅左侧的杂志销售专柜,见《收获》2005年第六期写着“巴金主编”,并看到书中夹有一页活页广告,其中有“征
订2006年《收获》,巴金主编”的字样。

  出于对巴金研究的爱好,朱建国以为该期《收获》系巴金生前编好去世后出版的,于是花12元买下了该期《收获》杂志。但是在细读时,却发现杂志里刊登了悼念巴金的文章,显然不可能是巴金编辑的。今年1月,他又购得《收获》2006年第一期,发现署名已经改成了巴金之女“李小林主编”。

  朱建国认为,深圳市新华书店和《收获》文学杂志社在明知巴金已经在2005年10月17日逝世,不可能担任主编工作,也不可能生前就编好杂志的情况下,利用读者对巴金的崇敬心情,打着“巴金主编”的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购买该杂志,构成欺诈。

  今年2月,朱建国将深圳书城和《收获》文学杂志社告上法庭。他在法庭上请求法院判令:深圳市新华书店和《收获》文学杂志社在深圳和全国收回《收获》2005年第六期及其活页广告,深圳市新华书店法人以及《收获》文学杂志社法人代表、主编李小林当面向其道歉,并送交书面道歉书,在多家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及经济损失费共8000元等。

  此外,朱建国还要求《收获》文学杂志社编辑部和法人代表、主编李小林,书面向因虚假广告而导致名誉受损的巴金先生道歉,并通过媒体向海外公开致歉。

  法庭在审理后主持了调解,由于朱建国当庭拒绝调解,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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