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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官员称将允许大陆艺人赴台宣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44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3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陆委会”副主任委员刘德勋21日表示,1992年颁布的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对于两岸间的人员往来,仅规范专业人士与亲属交流,未涵盖商业概念,相关部门将在三个月内研议修法,让大陆艺人可依法赴台,从事商业宣传活动。

  据报道,大陆演员张国立原本打算赴台宣传新戏,但台“内政部境管局”邀集相关
单位召开的联席审查会议不允许张国立赴台,理由是有所谓危害“国家安全”之虞且于“法”不符,跨党派“立委”邀集“陆委会”、“新闻局”等相关单位官员与影视业者21日下午召开公听会,研商解决之道。

  张国立藉越洋电话和与会者联机指出,先前抵台被要求不许说话,这次为了安全理由不能入台,感觉两岸文化交流在开倒车。

  长宏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吴敦,台湾导演公会理事长朱延平,详述邀请大陆艺人赴台拍片或从事宣传屡屡遭受有关单位的刁难,但台湾艺人吴宗宪到大陆却备受礼遇。

  对此,刘德勋表示,“陆委会”将会同“新闻局”、“内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经济部”研议,如何修订“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像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销售制作播映展览观摩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使大陆艺人可赴台从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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