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业局规范:食品剩1/4保质期须打折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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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17 汉网 | |||||||||
汉网消息(长江日报)(记者陆涛 通讯员张祟明)食品临近保质期,商家何时该作退货或打折处理?昨日,市商业局颁布《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首次以文件形式规范“时限”:临近1/4保质期食品应提前打折处理。 市商业局行业监管处负责人称,明确时限,是对商家“提个醒”,旨在“管住大中型商企,引导小商店”。
据悉,这一做法,作为一项“行规”,我市提了多年,但执行情况不均衡。 市商业局昨日召集各区经贸委、各零售商业集团、大中型商业企业负责人,专题部署食品安全工作。除要求商家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制外,还对退市制度作了详尽规范。要求各大食品卖场须定期清仓查库,对存在质量问题,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一律清除下柜或封存。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卫生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方法予以销毁。同时,在卖场建立每日清查制度和退市记录档案,确保上柜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