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公安局长受贿数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3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武汉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3月21日对原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杨世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宣布二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杨世洪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据介绍,1994年4月至1999年11月间,杨世洪伙同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368.9万余元,杨世洪分得184.38万余元,袁明藻分得184.58万余元。1994年至2003年间,杨世
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12.5万元、美元10.1万元、港币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51.1万余元的住房两套;袁明藻收受贿赂人民币77万元、美元6000元。1996年,杨世洪、袁明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张先国)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