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教育部严打四类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4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教育部2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提出了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教育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要在当地政府网站上向群众公布,凡是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都视为乱收费。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把教育乱收费分为4种类型:“生存型”“发展型”“趋利型”“转嫁型”。

  田淑兰说,“生存型”乱收费主要发生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和城市薄弱学校;“发展型”乱收费是学校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受到经费等方面的制约,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收取了费用。“转嫁型”乱收费,体现为基层政府向学校乱摊派,学校将其转嫁到学生身上,也有一些政府部门通过学校对学生乱收费。近年来国家审计署对50个县的审计报告表明,60%的违规收费由政府行为引发,40%是学校自身引发的。据田淑兰介绍,“趋利型”乱收费,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功利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在有的校长或领导教育思想不够端正的情况下出现的。有的地方行政部门也以“结构性工资”为名,默许了一些学校的不规范收费行为,用于解决所谓“结构性工资”的补贴部分。

  教育部要求,实行免杂费的地区,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未实行免杂费的地区,要严格按“一费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针对学校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问题,目前,教育部已停止审批新的体制改革校的审批工作,对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学校,进行全面清理。严禁“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教育部要求,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比例达不到30%的,比例不准再提高。

  教育部重申,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今年高考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

  对于中小学教材辅导书过多过滥的问题,教育部要求中小学严格做到不强制统一征订和购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