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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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4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记者3月21日从人事部获悉,我国今年起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期间可享受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通知指出,对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将其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见习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吕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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