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教所71名干警为“竞聘”集体买文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46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广州 3月 21日电广州市劳教系统机构改革中出现了一桩怪事:广州市劳教一所 71名干警因为没有学历,为了在竞聘上岗中胜出,竟然花钱到同一所学校购买了 71张文凭。广州市司法局、劳教局目前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并称一旦发现买文凭而获“提拔”的情况,将严肃处理。 此事发生在 2005年 7月,广州市劳教一所 200多名工作人员中,有 71名本来没有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学员”的文凭大都由广州市劳教一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出面联系,每人花一万多元钱购买的。位于广州增城市的广州华粤科技专修学院副院长陈明权承认,广州市第一劳教所 71名干警所持有的文凭都是出自他们学校。陈明权出示了一份中国地质大学成教学院给他们的委托书,称他们是根据这份委托书招生办学的。 广州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针对这次“买文凭”事件,及时出台具体措施,规范全系统的学历管理办法,认真整改,加强管理。 <责任编辑:孙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