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进一步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46 天津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于2006年2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日前,本报记者就《审计法》修订和颁布施行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天津市审计局局长王志铭。

  问:请谈谈这次《审计法》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答:《审计法》从1994年颁布以来,对建立健全国家的审计监督制度,保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1994年《审计法》是一部成功的法律,各级审计机关严格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坚持依法审计,审计工作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审计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至今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两个报告”制度、效益审计和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等规定,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审计环境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审计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许多新任务、新要求。为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就需要《审计法》根据客观实际,对审计监督机制进行健全、对审计监督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对审计监督程序进一步规范、对审计监督手段进行加强。同时,《审计法》颁布施行11年来,我国审计工作取得的许多有益经验和创新成果。特别是在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同样需要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问:《审计法》修订的意义?

  答:《审计法》的修订与颁布施行,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进程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为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提供了更完备的法律手段;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更有利的法律保障;为规范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审计奠定了更坚实的法律基础;为推动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创造了更良好的法律环境。它的颁布施行,对于审计机关坚持依法审计,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更好地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对于审计机关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审计法》修订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04年立法工作计划,审计署2004年初着手修订《审计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历时近两年,终于完成了《审计法》修订工作。这次修订的指导思想是:与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相统一、与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一致、与社会经济和审计工作的发展相适应、与国际审计的通行做法相衔接、与时俱进与保持稳定相结合,在保持原《审计法》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同现行法律相比,修改后的《审计法》,审计机关将获得更大的审计监督权。

  问:《审计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答:一是为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所做的修订。明确了审计机关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的法律依据,强调了审计机关执法主体资格。提出了审计工作报告应重点反映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增加了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政府应将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定。统一了审计机关派出机构的名称,将“派出审计特派员”统一为“设立派出机构”。明确了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二是为完善审计监督职责所做的修订。科学合理地界定了审计监督范围,明确了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调整了事业组织、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范围,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明确了审计机关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三是为加强审计监督手段所做的修订。增加了审计机关对电子财会数据及其系统的检查权,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款的查询权,对财会资料及实物资产的封存权和提请有关机关协助执行的协查权。明确规定了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承担的责任,以及拒不执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的处理措施。

  四是为规范审计行为所做的修订。将审计报告确立为审计机关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书。增加了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所作审计决定的监督程序。明确了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具体处理措施;确定了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救济途径。

  问:天津市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学习、宣传和贯彻?

  答:《审计法》修订以后,全市审计机关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第一时间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六项措施,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审计法》的新高潮,并把它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

  一、进行全员性的《审计法》专题学习培训。要求各级审计机关组织广大审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李金华审计长的讲话、董大胜副审计长答记者问及修订后《审计法》的原文,尽快掌握《审计法》修订的有关内容,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二、将深入理解和把握《审计法》作为审计机关“五五”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检查学习效果。

  三、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广泛宣传《审计法》,取得最大程度的宣传效果。

  四、印发《审计法》宣传提纲,由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取得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

  五、举办《审计法》知识宣讲团,深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宣讲,为其全面贯彻实施创造社会条件。

  六、在搞好学习、宣传和培训的基础上,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尽快制定我市的贯彻实施意见,对已有制度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及时总结《审计法》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确保贯彻实施。

  责任编辑:刘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