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民警状告司法部”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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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49 新文化报 | |||||||||
新闻回放:白山市公安局法制处民警孙振国参加司法部2004年9月的司法考试,3个月后,他被口头告知因第一试卷《法理》与11名考生试卷95%雷同,当年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孙振国认为司法机关没有证据证明他在考试中作弊,当年12月22日,和另外几名有相同遭遇的考生将司法部起诉至法院。2005年8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孙振国等3人的诉讼请求。孙振国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本报白山讯(记者 娄志广) 昨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孙振国,将于29日8时30分开庭审理孙振国状告司法部一案。 记者了解到,孙振国正准备开庭答辩材料,并将于27日前往北京。昨日16时许,记者拨通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审判法官告诉记者,当日同孙振国一同起诉司法部的另两名考生也提起了上诉请求,29日法院将一同公开开庭审理,关注孙振国一案的人到时都可以听审。 (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