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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原公安局长杨世洪被改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03 检察日报

  本报武汉3月21日电(记者梁晓亮 通讯员樊斯坦 闫俊) 湖北省高级法院3月21日宣判: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终审改判武汉市公安局原局长杨世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9万元。

  杨世洪曾任武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要职。去年6月3日,黄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本报曾多次报道)。杨世洪不服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法院鉴于其在二审期间有检举他人重大犯罪的立功行为,并具有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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