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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建议上下班高峰市区禁行泥头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06 金羊网-新快报

  针对近来泥头车频频肇事

  新快报讯(记者 尹来 钟起龙 邢冉冉刘正旭)在昨天的会议上,不少市政协委员纷纷为“3·16”特大交通事故开出药方。市政协委员裴冈更是表示,在完全禁止泥头车上路不可行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规定此类车辆只能在深夜至凌晨时段,在规定的路段行驶。

  建筑材料运输车限行规定时段

  裴冈委员表示,由于建筑工地的施工需要,完全禁止泥头车上路这样的措施不具备现实的操作性。但政府部门完全可以规定,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完全禁止包括泥头车在内的所有建筑材料运输车进市区。“此类车辆应该在凌晨或者深夜,车辆比较稀少的时段,在规定的路段上路。这样既可以保证工地正常施工,也可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

  市政协委员李明华则表示,单靠一次两次的整治或者罚款、处罚这些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广州现在急需的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整体系统。“特别是一些文明交通的习惯,看起来不起眼,实际上能避免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他建议,对于一些不文明的交通习惯,也应该像交警处罚交通违章一样,通过电子眼、开罚单甚至治安处罚等方式,把罚款程序化,以确保罚到实处。

  多部门管理不能搞形式主义

  市政协委员林高潮还指出,在交通安全问题上,政府的多个部门应该按职能分工的不同严格执法。“最好就是搞联动,大家采取联合行动一起上路检查。如果属于超载的情况,就由交警部门处理;如果没有运营执照,让交通部门处理;如果是运载的物品有污染,环保部门就应出面解决。”

  他强调,联合执法应是长期性的,而不是一阵风似的形式主义,执法的有效性应得到保障。他还以所属安迅达公司的泥头车出车祸后,居然还有车辆把“安迅达”字样刮掉继续顶风运输为例。“政府已经说了,永远取消安讯达公司在广州运输物品的资格。如果泥头车只要清除公司字样,就照样能运输,那么政府处罚的约束力就无从谈起。”

  泥头车近期肇事一览

  ●2006年3月17日晚9时,在白云区江高镇江村市场旁的十字路口,一辆满载石块的泥头车连撞小面包车和小货车,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三人受重伤。

  ●2006年3月16日下午4时左右,在广州市下塘西路与政民路交会处的高架桥,一辆满载沙土的泥头车迎面撞上一辆公交车,造成车上乘客6人死亡,20人受伤。

  ●2006年2月25日晚,广州市天河黄村路与王园路交界处,泥头车夺去两名幼童生命。

  ●2006年2月13日,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经过广州大桥,被一辆泥头车挤到了桥边的护栏上,失去左眼球。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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