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白酒质量监测合格率为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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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08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孙玉波)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北京、广州、成都、杭州等4个城市2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80组白酒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合格率为75%。 本次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酒精度达不到明示值。酒精度是指100mL饮料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允许公差为±1.0度。本次监测发现,4组样品的酒精度未达到标签
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己酸乙酯是浓香型白酒的主要呈香物质,其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同时这一指标也是判定浓香型白酒等级的关键指标。本次监测中有9组样品的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总酯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总酯是白酒产品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高低及香型有关,总酯含量过高和偏低,都会影响白酒的品质。本次监测中有8组样品总酯含量未达到标准要求。 此外,本次监测还发现部分白酒标签标识不规范,有的未标注产品属性,有的未标明生产日期。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白酒商品时,应尽量选择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国家名优产品,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的白酒。因为“三无”白酒可能在采购原料、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要求,对消费者的健康存在安全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