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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教育乱收费加大治本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1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吕诺)切实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教育部2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提出了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说,治理教育乱收费,前3年对“治标”下的功夫比较大,从2006年开始,“治本”的力度明显加大。

  据介绍,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决定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主要措施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进一步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

  田淑兰说,从2003年到2005年,我们提出了教育乱收费要“标本兼治”,遏制了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治本”问题还缺乏一些政策支持,还要在实践中探索。2006年有了很多“治本”的措施值得关注。

  她强调,今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行后的地方,不准一边免费一边又乱收费;要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要在当地政府网站上向群众公布,做到完全公开透明。凡是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都视为乱收费;对改制学校“先关门、后清理”,从今年1月1日起不准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

  教育部:4种类型教育乱收费均要坚决制止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 吕诺)21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把教育乱收费分为4种类型:“生存型”“发展型”“趋利型”“转嫁型”。她说,无论哪种类型的乱收费都是错误的,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坚决加以制止。

  田淑兰说,“生存型”乱收费主要发生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和城市薄弱学校;“发展型”乱收费是学校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受到经费等方面的制约,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收取了费用。其中,也有个别学校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追求高标准;“转嫁型”乱收费,体现为基层政府向学校乱摊派,学校将其转嫁到学生身上,也有一些政府部门通过学校对学生乱收费。近年来国家审计署对50个县的审计报告表明,60%的违规收费由政府行为引发,40%是学校自身引发的。

  据田淑兰介绍,“趋利型”乱收费,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功利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在有的校长或领导教育思想不够端正的情况下出现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行为不规范、法制不健全的条件下,这方面的问题尤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地方行政部门也以“结构性工资”为名,默许了一些学校的不规范收费行为,用于解决所谓“结构性工资”的补贴部分。她说:“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它把收费和教师的福利待遇、切身利益联系起来,甚至会导致腐败。”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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