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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瓶装液化气价格放开经营企业可根据情况制定销售价格,物价部门将继续加强监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20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海涛、毛翠娥)昨天,市物价局下发文件,决定放开市区瓶装液化气价格,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及市场供应等情况自主制定销售价格。

  去年以来,无锡的瓶装液化气价格迅速上升,最近一次调价是从今年1月12日开始,14.5公斤瓶装液化气的会员价由原来的85元/瓶调整到88元/瓶。

  这已达到了当时物价部门规定的中准价上浮最高标准。液化气进气价格的不断升高,让广大液化气销售商都希望尽早能够实现瓶装液化气价格市场化,由企业根据气源价格自主确定零售价。

  据悉,去年底,放开瓶装液化气价格已在省内许多城市实行,只有南京和无锡两个城市的瓶装液化气价格依然实行政府指导价。前不久,南京市也开始逐步对瓶装液化气价格实现市场化。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透露,其实早在去年,物价部门就已计划逐步放开瓶装液化气价格,但是考虑到市民的反映、液化气气源价格居高不下等多方面的因素,这一政策最终未能在去年实行。近段时间,各地液化气气源价格开始趋于稳定并有下降趋势,此外,鉴于我市市区瓶装液化气市场竞争已较为充分,物价部门决定放开市区瓶装液化气价格。根据相关通知,市区瓶装液化气价格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成本及市场供求等情况自主制定销售价格。而各经营企业对缴纳液化气建设费的用户应予以适当优惠,优惠幅度每瓶不低于3元。

  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液化气价格放开,并不是放而不管,政府将继续从宏观和具体操作上加强监测和监控,要求液化气销售企业严格按政府放开价格管理的措施定价,并保证做到定价合理公正,按照要求让价格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并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在销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提前向社会公告。

  同时,物价部门将继续对价格水平进行监测,如果出现液化气价格突发性上涨或者超过群众的承受能力,将采取紧急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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