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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供水费用增加谁埋单?二次供水收费方案正在酝酿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20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未雪)住在城东某小区8楼的高先生得知,他所交的物管费里包含二次供水费用。高先生认为,用于二次供水的变频加压设施属公用设施,所产生的费用不应由他承担。我市二次供水到底是怎样收费的?记者近日咨询了市物价局有关人士。

  据了解,现在我市自来水水价执行统一的到户水价。自来水公司在每个居民小区设总表,按总表收取水费,小区物管部门再到每户居民家中抄表收取相应的水费。同时,按国
家建设部规定,城市供水有压力限制,向28米以上的居住楼供水要利用水泵进行加压,因此多出来的电费、损耗等成本由物管费中支出。由于每幢高楼的用水量、变频加压设施不同,各个小区相应收取的水费也不同。有关人士坦言,二次供水不仅存在收费不一的问题,还带来其他问题:部分小区物管不到位,部分居民按家里的水表度数付钱,对二次供水所产生的损耗等费用不予理会,以致自来水公司收不足费用,自来水运行中出现一些问题有关部门互相推诿……市物价局有关人士透露,目前该局和自来水公司正在协商,全市1000多幢高层、小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自来水公司接管,其费用允许其进入水价总成本,不再单独向用户收取。有部分不住高层住宅的居民提出:这样的话,二次供水的部分费用不是转嫁到他们头上来了吗?对此,市物价局人士指出,市自来水公司接管后的二次供水设施属公用设施,其费用理应计入成本费用,打个比方,自来水靠管网运行,管网铺设费用列入水价成本,离自来水厂1公里和40公里的居民水价收费是一样的,所以二次供水若实行新的运行方式,不存在转嫁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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