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规治理奢侈浪费行为 不得借“红色之旅”搞公款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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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41 云南日报 | |||||||||
记者昨日从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从即日起,我省将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任务分解的规定,深入治理奢移浪费行为,今年特别要纠正借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之机,组织公款旅游的行为。据悉,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和规定,今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出国(境)审批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规定,县处级以上干部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要以个人重大事项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作出延伸规定的,要按延伸要求报告
此外,今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种名目的研讨会、论坛、节日庆典活动的审批,尽可能精简项目,压缩规模,对已经审批的要跟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违反规定新建、改扩建、装修办公楼及培训中心,举办各种不切实际的节日庆典,搞不切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李惠民(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