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的乱收费由政府行为引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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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0:29 青年时报 | |||||||||||
昨天举行的教育部2006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田淑兰表示,教育乱收费大体上分为“生存型”、“发展型”、“趋利型”、“转嫁型”四种类型。国家对50个县的审计结果发现,60%的违规收费属于“转嫁型”,就是政府行为引发的。
尝试 大学按人口比例招生 对于政法大学提出要按照人口比例招生的问题。教育部官员说,关于招生问题是非常敏感的问题,它不是一个属于治理乱收费的问题。 学校招生有自主权,在这个自主权的范围内,有权自己选择自己招生的办法。教育部到现在为止还没有集体讨论过。 高等学校对于各个地方的指标分配,在教育部统一下达了之后,各学校再如何具体下达分配这些指标是学校自己决定的事情。当然,如何来分配这个指标更加合理,这个因素是多方面的,不是一个因素决定的,中国政法大学这种做法也可以视为一种尝试。 任务 严禁借改制乱收费
在发布会上,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通报了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安排。 主要任务包括六项:确保国务院的决定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措施 为重点抓好六项主要任务,教育部将采取七项措施: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进一步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压缩教材的利用空间;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继续开展建设“规范收费示范县”。 主要问题 择校有偿补课等乱收费
刘金平局长同时表示择校、有偿补课、教辅资料过多及服务性收费为乱收费主要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突出,部分学校招收择校生违规收费,一些地方以体制改革为名,搞“校中校”等,实行乱收费。 有偿补课现象较为普遍,一是受升学压力,部分学校为追求升学率或应学生家长的要求,对毕业班实行有偿补课。二是部分学校或老师为迎合社会需要,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进行收费补课。 教辅资料过多过滥,一是学校管理不力,滥订教辅资料。 重中之重 9月前各学校要公布收费标准
田淑兰在发布会上表示, 2006年六项任务当中,重中之重有三项。 一个是对西部地区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行后的地方,不准再出现新的乱收费。今年,中央下了很大的决心,从西部开始,更好地解决“免费上学”的问题。 第二个重点就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且采取公开透明的办法,要在当地的政府网站上向群众公布。就彻底的公开透明,要“阳光收费”。要在今年9月份之前让老百姓能够在本地当地政府的网站上,能够看到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标准,凡是不公布的,就视为“乱收费”。 第三件事就是对改制学校“先关门、后清理”。在《义务教育法》已经出台的情况下,教育将会更加规范。今年从1月1日起不准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如果发现哪一个省、哪一个市还在审批新的所谓“改制学校”,建议曝光。 数字 17亿 田淑兰介绍,通过几个部门下去检查得到的数字,这几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大概有17亿,这个数字是来自各级的治理乱收费的工作部门统计上来的。 3年、19000多件、5931人 刘金平局长通报了2003年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情况。 三年来各地共派出检查组56000多个,检查各地学校87万多所,查处违规收费的案件19000多件,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有5931人,其中撤销校长794人。加强舆论宣传。 名词解释
“乱收费”是指凡是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教育收费,指一些地方和学校所出现的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同时也包括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这些都属于乱收费。据新华社 来源:青年时报 | |||||||||||